西班牙政府開始修訂《商標法(Ley de Marcas)》《依法保護工業品外觀設計法(Ley de Protección Jurídica del Dise?o Industrial)》和《專利法(Ley de Patentes)》,目標是使法規符合動態的工業產權市場的現實。
在第一輪修訂工作中,西班牙政府研究了對上述三部法律進行修訂的法律草案,其三重目標是:(1)使法規適應當前的現實;(2)簡化議會程序并使內容變得更加清晰;以及,(3)向工業產權制度的使用者提供法律確定性。
關于《商標法》,修訂的目的是提高其一致性和準確性。草案建議在注冊過程中,無需公布申請人的郵政地址,而將公布申請人的電子郵件地址視為充分的數據公開,以實現對相關方數據的保護并避免其被欺詐性使用。
在無效或期滿的范疇中,規定當商標所有人有惡意行為時,必須由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是否發生損害和損害賠償。
關于國際商標,草案明確規定了哪些條款適用于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的駁回理由。在將歐盟商標轉換為西班牙商標時,其要求等同于為申請西班牙國內商標或商號而制定的要求。對于商業名稱,則取消了對其圖形表示的要求。
至于對《依法保護工業品外觀設計法》的修訂,它既適應了新的法規,也適應了日益動態和虛擬化的當前市場。同樣,為了保障用戶的利益,對于外觀設計、商標和商品名稱將以協調的方式加以監管。
使用證明的做法便被納入了外觀設計體系,并引入了一項新的法條——如果不能依法宣告無效,那么任何提起侵權訴訟者都不能禁止在后標志的使用。
續展費用的支付證明被視為續展請求,這種可行性是成立的。
最后,關于《專利法》,西班牙政府已經發現需要使其更加清晰和連貫。就可專利性的排除范圍,修訂草案增加了一個對象,即將“通過基本上為生物學的方法獲得的產品(植物或動物以及植物或動物的部分)”排除在可專利性之外。針對專利申請的要求,草案建議從幾項法條中刪除對生物序列的引用,使其與國際標準接軌。
程序中止將是可預見的,草案還規范了申請人處于無力償債或破產程序下的具體情況。關于臨時申請,初步建議將其適用于公立大學和公共研究機構,因為它們可以輕松保護尚未開發或完善的發明。
草案允許在衛生緊急狀態下,通過部長令優先并加速處理相關的測試方法、試劑盒、藥物、設備或任何其他用于診斷、治療或手術的醫療器械的專利和實用新型申請。